受贿并非法持有枪支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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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23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今年58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根据法院予以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
另外,郝和平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