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假合同“牵出”窃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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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5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高孟祥 本报讯 这个贼,盯上了某全国知名家电卖场福州分公司老总陈先生,先偷笔记本电脑,接着又偷汽车。昨日,这名窃贼和销赃者都被福州晋安警方刑拘。 8月8日,警方接到陈先生的报案说,他放在住处大名城6号楼某室内的笔记本电脑被
10月7日,陈先生又报案说,他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大白天在停车场被盗了。 11月18日,民警从王庄派出所得知,有一男子报警说买二手车时遭遇假合同,他所留的信息与警方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很多相一致。于是,办案民警在王庄所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仁,刚刑满释放不久,租住在陈先生斜对面,看到陈先生一家出入有轿车,便开始盘算从其身上捞一笔。8月8日上午7时许,他见陈先生出门门没有关好,就潜了进去,偷走书桌上的笔记本。之后又在一次盯梢中,偷走了陈先生的汽车,转卖给老乡后,也想买辆车。不料,警方就是根据他在买车合同上留下的信息,将他给逮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