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重点整治五类车五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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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5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叶琦通讯员 游健宜 本报讯 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福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攻坚战”,按照福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将重点整治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摩托车、农用车等5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
对于校车,主要查处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查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对于客车,严查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对于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以查处违法载人等为主;对于摩托车,主要查处无牌无证(假、套牌)、超载、不戴安全头盔、外地摩托车闯禁行、从事非法营运及乱停车等。 对于上述重点车辆的五类驾驶人员也将重点管理,包括:1.逐一上网查验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质,对超员20%以上(含)的客车违法信息,每10天上报分局交巡警大队;2.对于校车驾驶人,严格按照客车驾驶人的标准审查,严禁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学生。对于多次交通违法并屡教不改的驾驶人,将通知学校、家长及交通部门并在校园内公布。此外,中小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校车驾驶人应先经公安机关审核后校方方能聘请,同时车辆和驾驶人情况造册后还须报公安机关备案;3.有两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协调主管部门责令运输单位立即调整其工作岗位;4.12月底前,对各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并建立驾驶人名册和管理档案。同时全面清理整治驾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