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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推广农村经纪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5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今后,农民可在收获季节临时从事经纪人,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但如果经纪人利用合同欺诈农民,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昨天,市工商局在延庆召开会议,推出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引导措施。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工商部门根据辖区农产品特色和农产品流通状况,允许农民季节性、临时性地从事经纪活动。同时工商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
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综合素质。此外,工商部门将加强农业经纪合同的规范管理,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拿货不给钱等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合同欺诈给予最高3万元的罚款。截至目前,尚未出现此类合同欺诈事件。

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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