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物业保安上岗须持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3:20 北京晨报

  先由户籍所在地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晨报讯(记者 郝涛 通讯员 张永红)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内保局获悉,本市将开展审查物业保安人员的背景,确保正规保安公司所属保安员要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日前,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技防处联合市保安总公司开展了保安特许加盟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培训工作,当天共有87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目前保安员违法犯罪的现象不断增多。据内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全市各级公安内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特许加盟正规保安企业的监管力度,从开展对物业保安人员的背景审查工作入手,要求凡加盟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保安总公司制定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开展物业保安培训工作,确保所属保安员要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各物业保安企业要准确上报各物业小区的驻勤点及保安人员数量,不得隐瞒,并在办理特许加盟程序完毕后,必须到内保局保安技防管理处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安机关内保处、科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链接

  北京保安业有两道入门“门槛”:工商部门审核;公安部门审批。从年初至今,北京共有112家社会保安企业通过特许加盟方式,成为正规保安公司,其所辖的3.4万名保安员,将享受“千元每月最低工资标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