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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大奖疑被人冒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3:55 北京晨报

  深圳一彩民控告福彩销售站人员“职务侵占罪”

  晨报深圳专讯 500万元头奖刚被领走,就有人称:这个头奖是我的,领钱的那个是冒领。前天,自称头奖得主的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中大奖的前后经过。据了解,此案已经被警方受理,该案资料已经上递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11月3日中午,张先生得知“双色球”第06129期开出500万大奖,中奖号码是自己前一天选的09 15 18 22 27 29特别号12。他欣喜若狂地跑到前一天买彩票的罗湖福利中心福彩销售站点,要求拿回自己的头奖彩票去兑奖。售票员宋某却告诉他,当天因为太忙没有时间帮他下注,没有打出彩票。

  张先生拿出一沓彩票复印单告诉记者,他买彩票有个特点,一般是红球不变,蓝球每次都会选不一样的投注。从10月中旬开始,就一直选定这个头奖红球,每次购买125注,250元。由于大家比较熟悉,而且与彩票销售员宋某又是湖北老乡,每次把自己选好的号交给宋某,自己先付200元,然后去上班,第二天去拿票的时候再付余下的50元,就这样,在该站点宋某手中已连续买了5期。

  宋某在笔录中确认,出奖当天下午,宋某按张先生留下的号码打出125注彩票后,连同当时填写的投注单一起被一个老乡买走了。距离该站点不远的物业摄像机拍下了当天售票的全过程,在宋某所说的时间段中,领走头奖的刘先生并没有出现在摄像里。张先生从福彩中心查到,当时前去领奖的刘先生为广东人,其身份证上的住址与280号售票点的负责人熊某一致。张先生已经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熊某、宋某及刘某“职务侵占罪”刑事责任。记者从翠竹派出所了解到,此案已经上交罗湖公安分局法制科。

  《羊城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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