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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人用陈阿扁注册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4:28 重庆晨报

  

福建商人用陈阿扁注册商标

  就是这枚印章式图案。 本报泉州28日消息在福建石狮经商的福建泰宁人陈先生,小名叫“阿扁”,突发奇想,要申请注册“陈阿扁”商标。他的这一想法,虽还未获得通过,但也已在业界引起一定的关注。

  商标申请被受理

  目前,陈先生已通过某商标事务所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受理。

  昨日,陈先生在石狮自己的公司里,向记者出示了一枚印章,上书“陈”字用篆体,“阿扁”二字用隶书体。

  陈说,这就是他向工商部门申请的印章式商标图案。他还向记者出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给他的文函:“4594208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此商标注册申请我局已受理。”

  申请注册是“巧合”陈先生为什么要申请注册“陈阿扁”商标?陈说,这里面首

  先是“巧合”。今年42岁的陈先生在闽南制鞋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多年,一直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对打造企业产品的品牌意识较强,考虑到“名字效应”,他萌生了将“陈阿扁”注册成商标的念头,为我所用,来替自己生产的鞋子等产品宣传一下。

  2005年4月11日,陈先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申请注册“陈阿扁”印章式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05年6月15日函告其予以受理。目前,陈先生的商品已经在厦门等地上市。

  申请最终将被驳回

  那么,陈先生的商标申请有多少胜算呢?对此,泉州市工商局商标注册管理科林先生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个商标申请虽已获受理,但最终结果是要被驳回的,因为上述文字不可能被作为商标来使用。据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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