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之父”薛祖庆北京过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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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4:29 深圳特区报 | |||||||||
被控任清华阳光公司总经理期间挪用公款100万 “太阳能之父”薛祖庆北京过堂 【本报讯】昨天下午,我国著名太阳能热利用专家、中国全玻璃真空管太阳热水器产业主要奠基人、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太阳能之父”——年近7旬的薛祖庆,因被检方指控
检方指控,1999年10月,在薛祖庆受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委派担任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将所持股份以1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一家太阳能研究所。该所在先行支付了10万元预付款后,于同年12月28日将另外100万以薛祖庆个人名义存入山东一银行。此后薛祖庆将该笔款项转入北京自己的账户私自保管,并在2002年将该笔公款划至妻子的账户内,借给其姐购买房屋。2003年3月,其在被免职后仍然将掌握该款的事实隐瞒。同年八九月间,薛将5张银行存单合计110万元,交给清华阳光前任董事长沈长治保管。(《北京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