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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一不留神电梯“吃”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5:53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太原:一不留神电梯“吃”人(图)

  11月11日,省城某果品公司发生一起乘客由电梯井道坠落致死事故,一周之后的19日,媒体再曝省城两位女士于某商场电梯内遭遇溜梯又被困多时的骇人经历。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电梯作为一种省时省力的垂直交通工具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电梯安全已然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

  电梯事故无独有偶

  11月11日晚8时许,省城新建北路某果品公司平遥籍农民搬运工李某从北库4层搭乘货梯时一脚踏空,沿电梯井道坠落在停在底层的轿厢顶部,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迅速介入,在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结论尚未做出之前,记者得以见到该果品公司出示的一份类似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大意为:11日下午6时,北部仓储科科长张某在查过库温之后将电梯锁上下班回家,8时许即接401库客户郝某电话……惨剧已经发生。由于李某是在电梯已锁的情况下将4层电梯层门强行扒开进入,从而导致这起事故,且不是发生在为公司搬运货物的过程中,因此该公司认为,此事的发生纯属偶然,不属于生产事故,也非电梯机械事故,后果应由其本人自负。而在事发现场即4层层门外侧提取到的李某出事前扒门留下的印迹,似乎也间接地印证了这样的说法。由此,11月14日,李某的家人在写下一纸大意为“今借到果品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支付的借款4万元,以后双方再无瓜葛”的借据后,连夜将尸体运回。次日,两道白底黑字的封条将这部电梯外门封上,乍看上去,如同两个大大的惊叹号。

  两年前省城某医院也曾发生一起类似事故,一男子酒后从7层步行至6层后决定改坐电梯,恍惚间将层门扒开迈进,结果与李某如出一辄——一脚踏空摔至底层身亡。如果将搜索的范围稍作扩展,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由此,人们不可避免地会想到一个问题:在电梯停运或正在他层运行的情况下,出事楼层的层门缘何竟可如此轻易地从外扒开?

  采访中,一位质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梯层门可以从外轻易扒开,多数系设备老化所致。据了解,此次事发地果品公司仓库内共有两部这样的老式运货电梯,至少使用了十几年,很少维护。李某出事前所处4层的电梯口,显示楼层的按钮已经锈死,平日里人们避之惟恐不及的电线就裸露在外。对于李某当时作出扒门举动的原因,这位工作人员做了如此分析:很多人对电梯构造常识和使用方法存在误区,以为井道内每个楼层均对应一个轿厢,只要从外面打开层门进入便可正常搭乘电梯。电梯构造和使用常识匮乏加上电梯设备老化失修,两者结合,几乎构成了这起事故发生的“充要条件”。

  无独有偶,李某出事仅仅一周之后,省城一家商场又发生一起电梯困人事件:省城市民马女士和女儿前去购物,进入电梯后很快遇上溜梯现象,电梯最终在四五层之间停下,此时惊魂未定的母女二人又发现梯门无法打开了,在拨打电梯中标识的求救电话无效的情况下,她们不得不求助“110”,最终在民警的努力下,经由另一部电梯将她们救出。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一度引发了一场“电梯中被困后是否应当要求赔偿”的讨论。

  违规操作主要诱因

  11月21日,在与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专业人员交谈中记者得知,省城目前共有电梯4500多部,这一数字仍在以每年近千部的速度递增,其中迎泽区最多,达1800多部,小店区次之,为1200多部,如果搭乘电梯的人不能正确使用电梯或未能对电梯进行专业管理,“上上下下的享受”就可能变成“上上下下的隐患”。事实上,如果使用维保得当,电梯的安全系数绝不次于沿楼梯步行。与自然灾害不同,电梯安全事故不是随机发生的,绝大多数电梯事故其实是由人们错误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致。与电梯有关的人员伤亡事故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发生在安装工地上的工伤事故,在这类事故中,受害人通常是电梯安装作业人员或建筑工人;另一类是发生在已交付使用的电梯或自动扶梯上的人身伤亡事故,伤亡者多为乘客。两类事故中,只有10%左右是由于电梯产品质量造成,其余的90%均系违规操作、管理不善或私自改装所致。

  因为操作相对简单,省城许多公共场所的电梯处于无司机的“全自助”状态,而事实上,电梯是机电一体化的复杂产品,控制系统技术含量较高,运行频繁,安装、维修和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每一次不恰当操作都有可能成为导致设备故障的直接诱因,因此乘客首先应该学会以正确、文明的操作来保障自身安全。

  11月20日,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处秦喜顺处长告诉记者,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大型商场、超市的自动扶梯无专人值守,儿童在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随意上梯玩耍,曾经发生在省城某大型超市的自动扶梯夹伤儿童事件便是由此所致。还有一些乘客在电梯关门的过程中突然想要出入时,不是按下轿厢内的开门按钮或候梯厅的外召唤按钮,而是不顾一切伸出手脚去阻拦轿门关合,十分危险!

  此外,还有一些电梯使用常识亦十分重要:如果你没有按动召唤按钮而层门大开,这时切不可想当然地闷头迈进,必须停下脚步仔细看清里面究竟是轿厢还是“万丈深渊”;“用喜剧方式打开了层门,接着就可能有悲剧发生”;乘客进出电梯时行动不要过分迟缓,不要长时间一脚踩楼层一脚踩轿厢,万一此时轿厢动起来,后果不堪设想。在电梯出现意外故障而突然停止运行的情况下,关在轿厢里的乘客最安全的对策是处变不惊,等待救援。这时一定要听从电梯操作人员的指挥,以最快的速度用轿厢内的通讯工具或手机想办法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前来救援,决不能在等待救援时企图从电梯的安全窗中逃出轿厢而进入井道,若这时电梯突然运行,会带来很大的危险。被困电梯中后,轿厢才是真正安全的空间,千方百计用“逃出”轿厢的办法进行自救往往是危险的选择。

  使用维保同等重要

  按照国务院2003年公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书,且至少应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但是事实上,因为重视程度不够或其他原因,相当一部分电梯使用单位的这项工作是由根本不具备维保资质的后勤或物业人员兼任,维保质量可想而知!

  李某坠亡事故发生后,其所在公司一位负责人曾做如此解释:“这部电梯最近几年没有做过大修不假,但每年都在维修。”而记者在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得到的说法是:“该部电梯曾在2003年受检不合格,之后,该公司一直未按要求整改,原因一方面在于重视不够,另外可能也与企业不景气有关。”

  2005年3月初,太原市质监局迎泽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区电梯进行检查后发现,由于电梯使用单位不重视安全,前期开发商、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互相扯皮等原因,造成37家单位的131部电梯存在未经定期检验而超期使用和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问题,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这些问题电梯主要用于车站、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省特监所工作人员也有同样的感受。电梯限速器又被称作电梯安全带,其在电梯安全中所起作用可想而知。2005年所里购进一批限速器测试仪后,首先对省城一些重要场所的电梯限速器进行过现场测试,其结果不容乐观,由于日常维修保养不到位,受检的电梯限速器中竟有10%左右不合格。

  11月21日,记者从省特监所业务科了解到,目前省城仅正规电梯维保单位已在四五十家以上,电梯维保之所以落后,根本原因在于相当一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安全重视不够,重使用轻维保。

  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采访中记者还得知,在省城的数千部电梯中,有少数使用时间在三四十年以上,最年长的一部货梯据说是安装于1953年,至今仍在运行中,可谓“老骥伏枥”!然而就这样的老电梯是否属于“超期服役”这一疑问,记者得到的答案颇有些出乎意料——是否“超期服役”无从谈起。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副总工程师赵广立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电梯的运行寿命为10—15年,但这只是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来判断的,不是国家强制标准。有些运行较久的电梯,在将钢丝绳、门滑块、导靴等零部件视其磨损程度予以报废更换后,安全系数仍然较高。国务院200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而强制报废之所以无法执行,关键正是在于实际执行中对一部电梯是否“无改造、维修价值”很难界定,因而缺乏可操作性。

  在2001年北京市出台的《住宅电梯报废管理措施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以下4种情况的电梯应予报废: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的;属于国家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设备存在严重缺陷的;其他无法保证安全运行基本条件的。根据此规定,北京市已经开始对大量老旧住宅电梯进行逐步更新。相信,此规定的出台和执行,应对我省相关地方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一定指导和借鉴价值。

  首席记者 翟少颖 冯亚博/摄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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