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许阳明案刷卡人承认提供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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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6:23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29日讯 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特别费,倾向仅调查须单据核销的部分,且有重大发现。检方查出许阳明涉嫌用他人发票核销特别费,昨天侦讯提供假发票人士,对方承认提供发票。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检方认为许阳明涉案情节已经稳固,近日全案由他字案改为侦字案,将许阳明列为正式被告。以目前检方掌握的事证,许添财被改列侦字被告也是迟
台检方向台南市审计室调取许添财、许阳明在市长、副市长任内核销特别费的单据,发现有不少是百货公司购物的发票,前天传唤许阳明在副市长任内的秘书王筱方,确定有用他人发票核销。检察官将王筱方涉案部分改为侦字案,当庭将王筱方改列被告。 检方过滤有问题发票来源,发现核销单据是他人刷卡消费的发票,而且有不少发票是同一人刷卡消费。检方昨天查出刷卡人身分,指派检察事务官侦讯刷卡人。刷卡人已承认,许阳明核销特别费的单据由他提供。 检方还查出许添财特别费核销单据,也有类似情形,已针对有问题的发票来源深入调查。 据调查,许添财及许阳明特别费中,还有开支无需单据的特别费后,索取发票再核销需单据特别费情形,等于两边都报销。如此一来,需单据及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混在一起,被核销的特别费那里去了?做何用途?检察官仍需追查。(千寻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