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病房减免病人费用过百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余祖新记者霍炬)据省卫生厅最近统计数据,自2005年12月1日启动扶贫病房以来,省卫生厅直属7家医疗机构共开设274张病床,对1852例贫困住院病人实行了减免,减免金额115.07万元,人均减免医疗费用621.33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缓解了医患矛盾。 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2005年12月1日开始,陕西
为避免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的重复检查,陕西省直7家医疗机构提倡医院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医院要求对扶贫病房住院患者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治疗措施。能用低价药就不用高价药,能做一般检查就不做特殊检查,能做单项化验就不做系列化验,能让病人五天出院决不拖到一周。为了保证扶贫病房的治疗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各医院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硬性规定,抗生素使用须遵循“阶梯式”原则,坚持应用价格低廉的国产药物,必须应用进口药物时,须经患者本人和科主任同意并签字,报医务科和医保办备案。扶贫病人出院时,全部费用中的药费比例不能超标等等,各项检查治疗收费标准下调20%。一旦超标,会有专家组提出质询,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多出的药费将由医生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