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车将逐一建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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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6:5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教育部、公安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11月27日至12月6日,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中小学校车集中排查,逐一建档。同时,集中开展一次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凡是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纪录的,都不能从事校车司机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联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校车的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建立档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 此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RJ1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