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出台“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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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28 扬子晚报 | |||||||||
本报丹阳电村干部今后要看村民“脸色”行事,想混日子的村干部不再好干了。28日,丹阳在全省率先出台《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规定:凡不作为村干都将面临诫勉谈话、弹劾罢免等处理。 丹阳坚持“无为即无位”原则,针对9种情况实施问责:无正当理由不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法律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玩忽职守、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不良后果等。而对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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