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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派驻制:江苏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良性互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37 扬子晚报

  当润扬大桥、奥体中心等一个又一个重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时候,江苏纪检监察工作的“词典”里,反复闪现出一个新的名词——纪检监察派驻制。记者注意到,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制正在从桥梁工程走向高速公路、港口码头,从交通领域走向水利工程,从重点项目走向市政建设,逐步实现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覆盖。这是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针对重点工程是事关政府形象和百姓利益的德政工程,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的实际,为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加强对工程建设从设计、施工
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督的一种全新探索。2004年,以纪检监察派驻制为特色的“润扬大桥廉政建设经验”被交通部向全国交通系统推广,2005年,江苏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制荣获“全省纪检监察创新奖”。

  “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常被人们称为工程建设领域似乎走不出的“怪圈”。如何冲破怪圈?这是纪检监察机关迫切需要破解的问题。纪检监察派驻制应运而生

  工程建设涉及项目发包权、材料采购权和资金审批权,容易成为权力腐败的易发高发区。一度时期,“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不仅是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深为困惑的问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江苏认真总结多年来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源头防范机制。2000年,中国第一、世界第三、投资57.8亿元、工期5年的组合型特大桥梁——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开工建设,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和交通厅决定抽调2—4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组,常驻工程建设第一线,通过听取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情况汇报,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调阅相关资料,开展巡查和重点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

  实践证明,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跳出项目管项目,实施的是异体监督;建立自上而下、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实施的是专门的监督;把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舞台延伸到工程建设第一线,与参建人员同吃同住,如影随形,实施的是面对面、零距离的监督;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从质量、资金到参建人员,实施的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参建单位内部管理和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良性互动的监督机制,实施的是对监督的再监督。这些优势和特点,使派驻制充满生机和活力,有效地解决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浅、下级监督太软、法律监督太晚”的问题,为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工程提供了有力保证。在这种严密有效的监督之下,润扬大桥建设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现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随后,江苏又把纪检监察派驻制向奥体中心、南水北调工程、省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延伸,前后派驻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345名,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向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覆盖。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监督覆盖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廉政使者”和“工程卫士”作用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使廉政建设成为参建各方的自我要求和应负责任,是建设优质廉洁工程的关键,也是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工程开工后,派驻机构就敦促各参建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压力传递机制。同时,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把责任制融入质量监管之中,构筑起上至现场指挥、工程总监,下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供、建设管理等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共保体系,有效避免了“说起来有责任、做起来不尽责任、出了事推卸责任”的现象。

  暗箱操作是腐败之源。推进工程建设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是防止工程腐败的关键。为此,派驻机构把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质量、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设计变更等六个环节作为重要着力点,在适当分解与限制权力,形成互相制约、规范严密的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力促阳光操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在润扬大桥,参与投标的单位评价说:“这里的招标规范公正,中标了,我们高兴;没有中标,我们也心服口服。”在高速公路,凡是超过5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都实行签报会审,做到多支笔共审一笔费用;在所有重点工程,设计变更是公开透明的重点环节。

  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参建各方和社会多个层面,需要把各方面的监督资源充分整合起来,有机统一于工程建设之中。江苏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注重发挥人大、政协、检察、审计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把社会监督资源有效地吸引到工程建设中去。此外,江苏还高度重视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江苏各地都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农民兄弟的旁站监督,与纪检监察机构的巡查点面结合,相得益彰,形成江苏农村公路监督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2005年9月,某施工企业参与一道路改造工程投标,中标后将该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建。根据群众举报,派驻机构迅速组织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收取的管理费3.6万元,并暂停该单位一年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一次。几年来,在各方协作支持下,派驻机构先后受理信访举报239件次,纠正违规问题416个,避免经济损失8200多万元。

  通过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良性互动,工程建设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实现了工程出精品、队伍出精兵

  促进了工程优质。“十五”期间,江苏高速公路、特大型桥梁、重点水运工程项目,与干线公路改建工程、地方重点工程的招投标率达到100%,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100%与90%以上。润扬大桥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建设项目典范”荣誉称号;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被列为全国公路建设质量示范工程。

  促进了资金安全。“十五”期间,全省江苏重点工程投资巨大,仅交通建设投资就超过1600亿元,平均每年投入达32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但审计部门经严格审计后认为,江苏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有序,运用合理,核算严谨”。2005年10月,国家审计署在对润扬大桥进行3个多月的现场审计后评价:“润扬大桥的廉政工作经受了审计的验证,不愧是一个典范工程。”

  促进了干部优秀。几年来,江苏不仅高质量、高效率地建设起润扬大桥、奥体中心等一批现代化、标志性工程,而且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勤廉兼优的干部队伍。据统计,仅全省交通建设领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38名,部省级劳模124名,市级劳模297名,提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138名,晋升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1235名。

  维护了群众利益。派驻机构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的执法监察,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的执法监察,主动深入村组,挨门逐户地检查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到位情况,共追回有问题资金540万元,保证了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加大清欠工作力度。近三年,全省共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4.04亿元,保证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足额到位。

  苏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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