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岁老太稀里糊涂当新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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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09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特派上海记者董丽娜报道“离了吗?”居民们见面相互问候;“你爸爸妈妈离婚了吗?”小孩见面如此打招呼。 从2005年开始,上海市芦潮港镇婚姻登记处异常热闹,前来离婚、结婚的人不断,今年1月至11月,芦潮港镇离婚夫妻飙升到409对,比去年全年增长了3倍。
“夫妻双方先离婚,再各找一个外地人结婚,然后同再婚对象离婚,最后与原配复婚。”当地村民对这套“假离婚”程序烂熟于心,其目的则是为了动迁补偿款。 今年3月,91岁的俞三妹在丈夫去世20年后,在女婿吴林荣等人的陪同下,与一名江西籍的80多岁老翁登记结婚。 俞三妹现居住在敬老院里,终日裹着蓝头巾、系着格子围裙的她耳朵背得很严重。当记者问她“结婚了没?”时,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只结过一次。我男人去世时,孙子孙女都有了。”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说,因为岁数大了,俞三妹经常犯迷糊,甚至分不清自己和别人的东西,生活自理都有些困难。“她自己哪里知道办什么结婚,都是儿女帮着办的。”这名工作人员说。 2004年3月,为了照顾嫁(娶)入本地的外来人口,上海有关部门曾规定这部分“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可以享受住房40平方米的补贴。 当时,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基价为1100元/平方米,价格补贴为3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同外来人口结婚后,可以多获得5.6万元的住房补贴。因为结婚可以多分到钱,不少居民动起了脑筋。 经过“假离婚”的循环,一对夫妻可以多补贴11.2万元。加上可能享受过渡补助费、搬家补助费,减去4万元左右的“雇工费”,一套假离婚下来,差不多能赚10万块钱。 今年10月下旬,有关部门废除了原来的补贴政策,重新制订新的补贴政策。新政策实施以后,假结婚、假离婚大潮正在逐步平息。 特派上海记者董丽娜 来源: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