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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集团“试水”企业年金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13 河北日报

  成为我省首家试行企业年金制的国有大型企业。今后,该集团的职工退休后,除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还可多领取一份企业年金,养老无忧

  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王巍)今天下午,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合作协议在省会签署。秦港集团作为委托人,与作为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的太平养老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太平养老保险公司一并与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签署账户管理及托管协议。今后,秦
港集团的职工在退休后,除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还可多领取一份企业年金,养老无忧。

  据悉,秦港集团标准企业年金计划为我国企业年金“港口企业规模最大一单”,同时秦港集团也成为我省首家试行企业年金制的国有大型企业,标志着我省在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企业年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交费构成。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任何企业都必须执行,而企业年金却是企业自愿的,是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保障计划。我省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后又陆续出台多项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目前,太平养老保险公司、工行河北省分行已完成了对秦港集团企业年金管理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入了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的实务操作阶段。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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