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逐一建立档案 再给送子车立规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14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王彦 本报28日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即日起至12月6日,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据悉,从11月28日起至12月6日,我省将集中开展送子车排查和检验,以及对送子车
同时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内送子车驾驶人资格审查。送子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此外,我省将组织专人深入到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校,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