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五起土地违法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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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26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冬子张文昌)11月27日,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了五起土地违法案件。分别是: 任丘市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05年3月非法占用任丘市麻家坞镇南卢庄村农用地48.19亩(其中基本农田25.03亩)建厂。任丘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任丘市麻家坞镇党委书记邸锁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麻家坞镇党委书记杨孟启行政降级
青县冀成、冀丰、华峰等三家钢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05年9月擅自占用青县金牛镇觉道庄村集体土地建厂,占地数目较大,情节严重,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和青县国土资源局已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河间市时村乡大店子村村民李某等人非法占用本村土地建住宅。鉴于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处罚决定,河间市国土资源局目前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泊头市泊镇赵古屯村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村耕地建设14栋二层楼,并将本村村东40多亩耕地非法转让,受到查处。孟村回族自治县辛店镇董林村村民董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家具厂,近期将依法予以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