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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 忘保险过户 发生车祸 难以获理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30 东方网-文汇报

  辑同志:

  今年9月我从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帕萨特车,交易时原车主林先生告诉我,已为该车买了保险,要到明年7月才到期,并把保险卡和保险单交给了我。前不久,我驾车在内环高架上发生了“追尾”事故,立即联系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以车险没有过户为由拒绝理赔。我想知道保险公司这样做是否有道理?要进行车险过户该如何办理?

  读者龚平明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请教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车险理赔专家吴先生,他解释说,按照《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此,龚先生如未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有道理的。因为车辆的户籍过户与保险过户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是需要同步进行的,随着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原车主对该车已经不再具有可保利益,也就不再享有理赔权。据了解,现在八成买了二手车的车主都忽略了这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其实,办理二手车保险过户很简单,新车主只要向保险公司递交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新旧车主姓名和过户原因等,同时带去原保险单和行驶证,保险公司受理后会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上面写明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这张批单在索赔时要同原保险单一起使用才有效。

  据了解,新近实施的交强险实行的是保费浮动机制,因此,不少二手车主担心原车主以前发生的事故记录会不会随保单的过户而转嫁到自己身上,从而影响自己明年的保费支出。吴先生说,保险业已注意到这些问题,并正逐步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加以完善。

  本报记者迟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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