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强化项目环评监管 3年否决污染严重项目2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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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34 中国环境报 | |||||||||
徐水兰 胡钧松 本报讯自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江西省九江县连续3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 九江县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和专项规划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九江县实施部门联动机制,每年由县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发改、工商、建设等部门联合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工商注册企业与环保审批企业情况,确保当年建设项目全部进行环评。 3年来,凡落户九江县的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