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非法持枪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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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50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今年58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在28日的法庭上,郝和平之妻付玉清同时被宣判有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和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付玉清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并利用其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共同占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