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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无人陪等五种情况的哥可以拒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05 中国徐州网

  彭城晚报讯(记者骆耀明)记者昨日从《徐州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2月1日起开始 执行的新条例,对维护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都有了严格的要求,其中还明确了出租车驾驶员在哪些情况下 可以拒载,哪些情况下不得拒载。

  按照条例规定,对于乘客在乘车途中扔废弃物、吸烟、污损车辆的;携带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无 人陪同的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人要求乘车的;不按照规定配合驾驶员到警务工作站(点)办理登记手续的;提出违反管 理条例或者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要求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出租车驾驶员有 权拒绝提供服务。

  新条例同时也规定,

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拒载,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是:所驾驶车 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在停车候客站点或者准停路段候车时,拒绝乘客运送要求的;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 专用候车区域不服从载客调配的;开启空车标志灯,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提供运送服务的;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 运送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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