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对台保险公司到大陆投资不存在政治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21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讯 记者赵纲、张海燕报道: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日上午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有记者问,我们看到“陆委会”表示,台湾方面已经批准了6家保险公司到大陆投资,但是大陆方面只是核准了1家可以设立子公司,因此“陆委会”认为大陆方面有政治性的选择,不知道国台办对此如何看待?
李维一称,据我向有关主管部门了解,台湾有3家保险公司向大陆的保险监管机构提交了在大陆的营业申请,大陆的经管部门按照相关的法规进行认真的审核,这3家公司有1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已经获得批准,在大陆设立1家合资保险公司。另外有2家,从他们提交的申请材料来看,不符合相应的法规规定,大陆的保险监管机构没有批准,同时也按照法规的规定给予了回复。这是大陆保险监管机构根据有关的法规进行正当的审核管理行为,不存在所谓的政治行为。 李维一指出,与之相反的情况是,大陆的保险公司在台湾设立代表处的申请要求始终难以得到批准,所以我们也希望台湾方面有关主管部门能够采取务实的态度,考虑大陆的保险机构在台湾进行营业的申请,来促进两岸的金融与交流合作的正常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