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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昭)昨天,我市首批36家企业领到了由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此举标志着西安开始正式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污染古城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今后,市环保局将对其余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陆续发放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实行年审制,持证的单位应每季度向环保部门上报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企业必须在环保部门许可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范
围内进行排放,如出现超标排污现象,环保部门将吊销该单位许可证,对其予以重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昨日首批发证的单位主要包括化工、造纸、电镀、医疗等行业。从明年起,将对西安市餐饮、酒店、宾馆、医药生产等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最终实现全市所有排污单位持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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