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写自传描述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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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2:29 新闻晚报 | |||||||||
□记者龚星 晚报讯 邱兴华案二审可能在十二月初开庭,他近期给辩护律师写了一封信,另外他的两本自传也接近完工,其妻欲给他做精神鉴定的建议尚未得到高院方面正式许可。 26日,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意外地收到了一封信,来自汉阴看守所。“邱兴华给我写了一封信。”张桦很意外。在成为邱兴华陕西省高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之后,张桦只和邱
张桦认真读了邱兴华的信。邱兴华在信中再次详述了妻子对他的不忠,社会对他的种种不公,并对那被他杀死的“第三者”依旧耿耿于怀。 “现在关键问题还是邱兴华的精神问题。在这封信中,他第一句话就是‘我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父母都因精神病而死。’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并不能因此就得出邱兴华精神出现问题的结论。”张桦非常严谨。 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自从让张桦提出给邱兴华做精神鉴定后,就不再与张桦联系。不久,她到北京找到曾经做过精神学方面研究的律师陈志华,希望能够帮助她对邱兴华的精神鉴定方面提供帮助。陈志华根据一些案情的细节,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他给张桦通了电话,希望能在邱兴华的案子上能合作。张桦建议他先和陕西高院联系,但之后就没了下文。 张桦还透露,邱兴华之前写的自传《7.16特大杀人案邱兴华自传》基本已经完稿,而另一份自传《金笔定江山》也已经接近尾声。张桦律师目前已经接到陕西省高院的电话,非正式地得知二审开庭可能在12月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