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声复期限将届 "审计部":将依规定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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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3:03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2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审计部”同意“总统府”展延“国务机要费”案声复期限到11月底,“审计部”发言人王永兴今天表示,“审计部”还没收到声复内容,不过未来将视内容依“审计法”规定的程序处理。 据报道,“审计部”查核“国务机要费”,其中发现2005年度有新台币3600多万元的支出凭证不符“审计法”相关规定,“审计部”在十月份同意“总统府”要求展延声复期
王永兴表示,近期“审计部”和“总统府”曾经做过一些沟通和联系,展延声复期限至十一月底是“总统府”主动提出,“审计部”相信“总统府”会在时间内将声复数据送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