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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爱的名义伤害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3:16 法制晚报

  别以爱的名义伤害孩子

  新闻提示

  来自离异家庭的8岁男孩小洋(化名),在父亲的安排之下,在家中上起了私塾,而他的母亲却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改变孩子的抚养权,由她尽快把孩子送进学校读书。

  由于这起案件由私塾教育和学校教育之争引发,它不仅在北京属于第一例,而且在全国范围内也引起了高度关注。我们相信法官们能够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但面对这一典型抚养权纠纷案件,笔者要说的是,夫妻掐架别拿孩子当“枪头”。

  国人在彻底摆脱了封建传统的“从一而终”婚姻观念之后,成年男女之间的结婚与离婚,别人无权说三道四。然而,当你的婚姻扩大了社会关系之后,特别是已经给社会带来了新生命之后,那么,婚姻解体就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了,因为孩子的出世使夫妻对社会、对他人尤其是对子女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并不意味着有了子女就不能离婚,而是说夫妻作出的每一个关于婚姻的决定都必须充分考虑和照顾到子女的健康成长。

  而事实上,夫妻之间的婚姻纠纷往往忽视这一点。不少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经常拿子女来惩罚对方,或者向孩子灌输仇视对方的思想观念,或者拒绝对方探视子女,或者为孩子的抚养权“打”得不可开交,或者以孩子名义向对方索要更多的财物,总之都把孩子当成夫妻掐架的“枪头”。

  谁都知道,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是说不清楚的,甚至更多的情况下不能也不愿意说清楚。争夺子女抚养权也是一样,虽然表面上都说为了孩子好,但其背后的目的和意图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让人忧虑的是,在爱的名义下挑起的抚养权争夺战,不论其目的为何,却都在不知不觉中伤害着无辜的孩子。这种情况在众多的离婚纠纷中屡见不鲜。

  数据显示,单亲家庭的孩子多少都有人格缺陷症状,而且在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占有很大比例。这要求已经离异的父母更多地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尽最大努力确保孩子拥有一个健康的人格,而不能为了自己的某种目的,让孩子承受更大更深的伤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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