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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控各类检查 下基层检查一年不超两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3: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11月29日消息(记者耿旭)沈阳要严格控制各类检查,对基层的检查一年不准超过两次。28日,沈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的意见》。

  沈阳市要求全市性的检查评比必须经过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市直各部门对基层单位开展的专项检查评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委、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后,颁发检查评比许可证。

  沈阳市对基层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得多于2次,由审批机关负责协调,统一组织,联合检查,提前告知,集中进行。每次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

  市直部门到城区进行检查评比时,检查评比人员一律不得在接待单位用餐;到各县(市)进行检查评比时,一律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自助餐。检查评比时,除涉及全局性重要事项,不得要求被检查评比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汇报或陪同。

  对上级机关已经安排的检查评比事项,各部门不得重复进行。

  沈阳市要求,各类检查评比活动,不得委托中介组织或社团承办,一律不准收费。一般不单独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事项在有关工作会议上一并进行。

  对违反本《意见》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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