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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高等法院判决台湾麻疯病诉讼费由日本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4: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日前驳回日方的上诉维持东京地方法院的原判,判决台湾汉生病(麻疯病)原告向日本要求赔偿诉讼所花费的近200万日元的诉讼费用由属于被告的日本政府负担。

  据“中央社”发自东京的报道说,东京高等法院于24日驳回日方的上诉。日方在提出的上诉主张,由于原告取消诉讼而结束案件应负担讼诉费。东京高等法院则以汉生病赔偿案
的台湾原告是全面胜诉为由,判决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东京地方法院去年10月判决台湾25名汉生病原告胜诉,日本国会于今年2月上旬通过修改“汉生病赔偿法”,使得这项法案由适用日本国民扩大至外国受害者。厚生劳动省于2月20日根据修法决定赔偿每名台湾地区受害者800万日元(约7万美元)。

  东京地方法院在去年10月的一审判决日本应赔偿台湾原告后,日方一面提出上诉一面则于今年2月修法,决定赔偿台湾原告。台湾原告要求日方撤回上诉遭到拒绝,为了结束此案而于3月取消诉求,但于四月以“日本政府态度不诚实”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诉,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日本于殖民台湾地区的1930年在台北附近设立“乐生疗养院”前身的“乐生院”,将汉生病患强制隔离在

医院内,并进行强制断种和强制堕胎等违反人权行为。疗养院的住院者曾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遂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今年2月终于赢回公道全面胜诉,获得日本政府赔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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