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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使用0.5瓦以上无线电发射设备须经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4:50 国际在线

  一些大功率无线电台的违法使用曾经严重干扰了民航、公安等重要部门的正常办公。上午,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办、市无线电管理局联合召开会议称,今后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在0.5瓦以上的必须到市无线电管理局提出申请。车载电台使用也需要首先申请。

  “地瓜地瓜,我是土豆,今天中午到哪里吃饭?”“东门保安注意啊,有个穿蓝色
上衣的人过去了!要注意看他在干什么?”北京的天空上,每天都会有这样的无线电呼叫在传递。许多开车的人也喜欢装个车载电台,朋友之间呼来喝去,也不用缴纳费用,很多小区物业和商场超市也喜欢买些大功率的对讲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北京有15万至20万部对讲机从销售渠道流入使用者手中,保守估计车载电台的数量也在几万台左右。这些数量庞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大部分都没有申请过频率、没有办理过无线电台执照,属于非法设台行为。

  《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规定,在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手机和功率在0.5瓦以下的手持对讲机以及国家规定的微功率无线电设备除外)之前,必须到市无线电管理局提出申请。( 北京晚报 记者 贾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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