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同济医院虚报统计数据132亿被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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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6:4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本报11月28日讯 株洲某医院在2005年度上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时,竟虚报职工生活费132亿元。今天下午,株洲市统计局约见省、市媒体记者,通报了近年来11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件。 虚报、瞒报现象不少
2006年5月,株洲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同济集团株洲同济医院2005年度上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合计为1322827.7万元,经检查核实为170万元,虚报1322657.7万元。 统计资料也敢伪造 2005年8月,株洲县统计局依法对株洲县三门镇雄师灯饰配件厂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该厂统计基础工作差,所上报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无原始依据;原统计人员无证上岗,法制观念淡薄,统计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上报2005年7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时,没有相应的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其他相关的凭证,所报规模以上统计数据与该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不符,相差甚远,错漏严重,已构成伪造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不要拿统计法规当儿戏 株洲市统计局负责人透露,这些违法案件已分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罚款,株洲市统计局针对这些案件的特点,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类案件。同时,株洲市统计局负责人提醒各统计调查对象,应当自觉履行统计义务,维护统计的严肃性,千万不要拿统计法规当儿戏。 作者 廖才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