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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部地方法规废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7:26 深圳晚报

      深圳两部地方法规废止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结束历史使命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昨天结束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
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的决定,标志着曾具有全国影响的这两项法规历史使命的结束。据了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特别是国家先后3次对《公司法》作出修订,使《公司法》渐趋完善,深圳的这两部条例逐步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为此,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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