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获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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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任职期间,利用在干部任免上的“提名权”卖官或为请托人办事,为此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财物达120多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有期徒刑14年的判决。 今年60岁的周银校先后任抚顺市委副书记、抚顺市市长、抚顺市委书记,案发前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因涉嫌受贿罪,周银校于去年11月被逮捕。今年6月8日,本溪市
周银校的8次受贿有5次是因为“卖官”,其中有2次在他答应行贿者后,找到了当时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负责人,利用自己的“提名权”予以推荐,最终如愿。 (范春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