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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长发放长城保护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21 华夏时报

  

文物局长发放长城保护信

  游览长城将首先获得一本《长城保护条例》。

  本报记者刘新颖/摄

  市文物局设置长城保护举报电话:84025931

  本报记者张润东报道昨天,北京市文物局向公众发出保护长城的一封信,并推出长城保护举措,长城沿线将设置保护标志。市文物局还设置了长城保护举报电话:84025931。

  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说,目前,市文物局与北京市测绘院合作,完成了长城北京段地形图测绘工作,预计2008年前完成北京段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届时,长城两侧500米的范围都属于保护范围。《长城保护条例》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将推出长城保护举措,正式在长城沿线设置保护标志。

  昨天,在八达岭长城,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等领导向游客发放“市文物局向公众发出保护长城的一封信”及《长城保护条例》,许多游客在踏上长城前先翻阅《长城保护条例》及“一封信”,并承诺不在长城上出现乱涂乱画等破坏长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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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运河保护条例将出台

  昨天,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副司长柴晓明在北京市宣传《长城保护条例》的现场会上说,《长城保护条例》是国家出台的首部针对单项文化遗产的专项条例。这部条例出台后,还将加大对大运河、丝绸之路的保护力度,在不久的将来,也将出台有关大运河、丝绸之路的专项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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