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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职工有望“安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2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1月29日讯29日,记者从济宁市房管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济宁市将基本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困难企业职工集资建房制度(纳入经济适用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多类型、多层次居民住房保障体系。

  据济宁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惠及不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将得到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将得到严格控制。据了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将
进行进一步完善,采取在商品住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的方式,实现相对分散建设,解决集中建设中存在的区位环境较差和用地等优惠政策落实难、后期管理难等问题。大户型、超大户型经济适用房一律不得建造,并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必须是“双困”户。

  今年济宁市房管局改进了廉租住房申报、审核程序,在该局服务大厅设立了廉租住房申报窗口,常年受理廉租住房申报,居民随到随办,方便了群众。兖州市也启动了以租赁补贴为主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成为全省八个实行廉租住房保障的县市之一。

  济宁市建委主任韩杰要求全市进一步加紧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巩固扩大廉租住房建设,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资格审查制度和廉租对象“双困”准入机制;同时规范审批和组织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把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集资建房三大举措,全力构建合理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记 者 贾红梅  通讯员 董龙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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