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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工资立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2:0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国资委获悉,该委下发通知,明确了企业负责人薪酬计算中工资性收入标准,并把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资金风险指标评价结果、安全生产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根据《通知》,我市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薪,是以本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所对应的类别标准与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确定的,但由于目前我市企业执行工资政
策还不够规范,造成按考核规定计算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不能充分体现公平。《通知》规定,当按《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计算的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性收入一倍时,最高按社会平均工资性收入的两倍,作为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对应类别计算确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薪。(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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