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电动自行车明日上路将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2:35 新闻晨报

  □孙爱欣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根据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禁令,从明天开始,电动自行车上路将受到处罚。就在前天,广东自行车协会负责人在京向国家信访局递交了一份万人签名的意见书,对此前广州市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行政行为表达意见。

  昨天,广东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如果最终正式实施处罚,协会方面将考虑诉诸法律手段,进行行政复议,对相关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11月15日,广州市有关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从化市和增城市)上路行驶,对非法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采取罚款、没收车辆、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广州交管部门还作出规定,禁令实施日起至12月1日前为纠正教育期,此期间不对上路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从12月1日开始,将进入正式处罚期。

  28日,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负责人将一份有110家企业和机构、9千多名普通消费者和企业职工签名的意见书上交到国家信访局,意见书中认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有着与自行车一样的法律地位,《交通安全法》并未赋予地方政府禁止其上路的权力。不少签名者认为,希望有关部门就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重新召开更加公开、民主的听证会,在听证会召开前,暂停上路查扣电动车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