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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徽省委副书记受审认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18 重庆晚报

  

原安徽省委副书记受审认罪(图)

  王昭耀(资料图片)

  据新华社电 昨日8时30分,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
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总额300万元左右。

  据公诉人介绍,上午的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王昭耀的认罪态度之好出人意料,大大加快了庭审节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用了1个小时左右,接着对每一笔受贿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王昭耀全部承认。

  王昭耀1945年2月出生,山东省梁山县人,研究生文化。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5年8月19日王昭耀被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职务。同月,王昭耀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月17日被刑事拘留,9月29日被逮捕。随后,此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2006年10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

  昨日的庭审由济南市中院刑事审判二庭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市检察院三位公诉人出庭进行公诉,王昭耀聘请了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抚顺原市委书记卖官被判14年

   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任职期间,利用在干部任免上的“提名权”卖官或为请托人办事,为此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财物达120多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有期徒刑14年的判决。

  今年60岁的周银校最初在抚顺一家军工企业工作。从1997年起,他先后任抚顺市委副书记、抚顺市市长、抚顺市委书记,案发前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据了解,周银校的8次受贿有5次是因为“卖官”,其中有2次在他答应行贿者后,找到了当时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负责人,利用自己的“提名权”予以推荐,最终如愿。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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