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山矿难两责任人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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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22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29日,陕西省铜川市陈家山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案公开宣判,2名被告人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因井下瓦斯超标,于2004年11月23日、24日相继发生两次瓦斯爆燃,在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隐患没有彻底消除的情况下,矿领导研究决定恢复生产,责令矿工冒险生产作业。11月28日,作业工人在井下违章放炮引起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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