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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行申报可网上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晴 赵鹏)昨天,北京市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并首次就申报方式、申报范围等有关问题进行明确。按照通知要求,凡是在北京工作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富人”们,可以采取上网、信件和上门三种方式自行交纳个税。

  该通知称,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
个人所得税,无论代扣代缴单位是否按规定为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无论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日常自行申报,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通知明确了个税申报的三种方式: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和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对于网上电子申报的可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直接办理纳税申报。网上电子申报方式包括自行网上申报和集中代理网上申报。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应在信封上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到主管税务所或纳税服务大厅等场所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也可将工资、薪金收入和其他性质收入合并后委托中介机构或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据悉,主管税务机关除了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外,还将为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建立电子纳税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记者:王晴 赵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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