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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妇幼保健医院被判赔1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怀龙凤胎的RH阴性血孕妇邵陈彦在密云县妇幼保健医院接受检查后,在生产时和男婴一起死亡。之后,邵陈彦的丈夫将该医院告上法院,索赔20万余元。前天,密云法院判决妇幼保健院赔偿14万余元。

  法院曾委托北京医学会对病例进行了鉴定,结论是妇幼保健院存在4处过失,包括缺乏对邵陈彦进行有关血型的教育等。北京医学会认定此病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但因邵陈
彦的直接死亡原因是急性脂肪肝,因此医院的医疗过失只起轻微作用。法院据此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请求。

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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