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济南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3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据新华社济南11月29日电 29日8时30分,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任省领导期间,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安排和项目审批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总额达700余万元,另有80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王昭耀1944年出生,山东人。1993年,任安徽省副省长,以后任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当选省政协副主席。 2005年8月,王昭耀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随后,此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11月29日,案件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新华社济南11月29日电 11月29日8时30分,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总额300万元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