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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娶我女儿24年每年给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34 重庆晚报

  昨天上午,在南京红山迈皋桥十字街,临街一幢居民楼的4楼内发生了激烈争执,一名中年妇女站在4楼说要跳下来,迈皋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妇女又不跳了。原来,这名淮安妇女有个24岁的女儿在此与一名男子同居,刚被她知道并找了过来,闹得不可开交。

  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了迈皋桥十字街。在4楼的一间小套房内,一名中年妇女和一名中年男子围着一名25岁左右的男孩激烈争吵,旁边一个20多岁的女孩则坐在床上哭泣,民
警对他们耐心调解。

  “我们把女儿养了24年,现在就这么便宜你?你一个打工的,在南京有什么,钱有吗?房子有吗?”屋内传出女孩母亲的斥骂声。随后,女孩的父亲还揪了男孩的耳朵。

  据了解,女孩姓陈,淮安农村人,今年24岁,20多岁就来南京迈皋桥地区打工。两年前,她认识了比她大4岁的安徽籍男子刘某,对方在迈皋桥地区开了一个小店,两人很快热恋并同居。两年来,陈某一直将此事瞒着父母,但毕竟纸包不住火,她的父母还是知道了此事,并于昨天一大早从淮安老家赶到南京,找到了女儿的住处就闹了起来。

  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陈某的父母停止与刘某争执,并答应与其和解。陈某的母亲最后提出:“我们把女儿养了24年,女儿养父母24年也是应该的。每个月10日之前寄给我们500元钱,一年总共6000元钱,过年和八月节还要另算,24年给完就拉倒。你要再不肯,我们只好把女儿带走。”

  最终,刘某答应了女方家长的这一要求,在派出所民警面前,在纸上写下了承诺。

  据南京晨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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