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物业“捆绑”收费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45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刘建)“我们家里被物业停水两天了,去物业交水费却遭到拒绝,非让把当月其他各项费用全交齐才收。”今天上午,家住金都花园的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

  金都花园物业的李经理告诉记者,物业确实拒收居民单独交纳水费并对其停水,对居民质疑的物业费等过高等问题,她称,费用都是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常功认为,物业无权对居民停水停电。如物业拒绝收取水费,居民可以将费用交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提存,证明已经交纳水费,对停水可以起诉物业。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