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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施工图最高罚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4:0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娟)市规划委昨天下发通知,严禁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参与违法建设工程,违规的工程设计单位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市规划委要求,工程设计单位不得在建设单位未取得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前,向其提供全套施工图纸,也不能在未经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擅自改变批准的图纸与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严禁在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接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工作。以上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自违法行为被查处之日起6个月至两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揽业务,并公布不良记录。对执业注册人员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停止执业一年,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个人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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