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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8年判处职务犯罪18681人 33名副厅以上贪官“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5:0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29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张志华)1998年至今年10月,我省共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751件,判处犯罪分子18681人,33名副厅级以上干部因贪污、受贿“落马”,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省高院统计,1998年至2006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306584件,判处犯罪分子359026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被告人68953人。8年时间,
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234件,判处犯罪分子12517人,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发展;共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751件,判处犯罪分子1868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5人,副厅级以上干部33人,依法审理了王怀忠、潘广田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案件,我省法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仅2004年以来,全省法院就对10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保证了无罪公民不受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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