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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55万老人儿童大病将有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6:08 都市快报

  记 者 徐 芳

  本报讯 杭州城市居民里,没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目前主要是原来没有单位的一些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和学生,将近55万人,到明年9月,他们就医难的问题,有望解决。

  《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杭州市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11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前一个,明年4月1日实施,后一个,明年9月1日施行。实施后,杭州的城镇居民,人人都将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新政策重点解决的,是老人、孩子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先让大病医疗需求有保障。在缴费方式上,以个人、家庭缴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

  老年人参保 每人每年缴300元

  《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主要适用于: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非农户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没有参加杭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社会保险的居民。

  粗略统计,市区这类老年人有14万左右,数量不小。

  如果是2007年1月1日后,从外地迁入杭州市区的,自户籍迁入之日起,具有杭州市区户籍满10年,也能参加保险。参保个人要缴一定费用,标准是每人每年300元,政府另外再补贴每人每年150元。

  生病住院后,个人要先按一定标准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这个标准就是住院起付标准。

  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个人需支付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支付600元,其他医疗机构300元。

  付完起付标准的钱,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由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承担。

  总体来说,个人支付的是小头,多数医疗费由基金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老人住院发生的由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费,不能超过10万元。

  父母在杭创业 孩子也可参保

  杭州的少年儿童中,目前参加省、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医疗的,有15%,还有将近40万左右的未成年孩子没有医保。《试行办法》施行后,将填补这个空白。

  《办法》规定,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有城镇居民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已满18周岁的学生,都可以参保。

  另外,父母在杭州创业,其中一方参加了杭州的社会保险,孩子在杭州的中小学读书,即使户口不在杭州,也可以参保。

  参保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家庭缴65元,财政补贴35元。

  住院同样设起付标准,分别是: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支付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社区医疗机构300元。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儿童发生的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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