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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已到 道路咋还不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6: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今年,为防止中小街道水环境整治工程因拖延工期而影响市民出行,成都市建委要求各街道在开工之前定下完工时间,并在工地现场公示接受市民监督。昨日,家住内曹家巷的市民熊女士因门前道路不能按公示的期限完工,不仅搬家受到影响,还可能要向房屋买方支付违约金,这让她感到非常不满。

  熊女士说,内曹家巷管网改造,道路两端均打了围,车辆无法进出。当时,施工单位贴出的公示说道路完工时间是11月30日,但是从昨日的情况来看,根本不可能完工。“房子已卖出去了,还签了合同。”熊女士说,因为施工,搬家车进不来,因此他们与房屋买家的合同上的搬家时间就是根据施工单位公示的11月30日来确定的,搬家迟了就要承担违约金。

  昨日下午记者在施工现场也看到,公示牌上的确写明竣工时间是11月30日。金牛区建设局城建科科长李明说,根据工程量本可在11月底完工,没想到地下有一根煤气高压管道和一根自来水管需要维护,因此延误了约10天的工期,可确保在12月10日前形成通车能力,届时车辆即可通行。如果熊女士的确要在道路完工之前搬家,他可要求施工单位允许搬家车辆进入。

  熊女士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如果工期只是推迟几天还是可以接受,和买房者沟通也较为方便。但是熊女士希望施工单位能够确保在12月10日前完工。

  本报记者 陈国忠 王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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