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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昆山和谐发展的基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00 扬子晚报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宣布,昆山市全面达到了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4大类18项25个指标,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现小康的县级市。

  今年6月,昆山成为全国首批被授予“国家生态市”荣誉称号的城市。

  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全国百强县(市)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最新结
果,昆山再次雄居榜首,连续两年蝉联全国“冠军”。

  伴随这一系列荣誉合奏的交响乐中,昆山法治的乐章分外明快、雄浑、有力:昆山的政法综治工作成效显著,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社会治安安全市”;推行的“五位一体”行政村综治办经验受到中央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并荣获集体一等功;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村民自治工作得力,连续三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等等。昆山的法治建设成绩斐然,好曲不断。近日,记者在昆山聆听到了昆山民主法治建设阔步向前的铿锵律音:依法执政的音符在跳跃,公平正义的旋律在回荡,普法学法的乐曲在演奏……

  强音:依法行政凸现执政理念

  亮点回放:今年10月31日,王建华等12名律师作为昆山市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从昆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管爱国手中接过鲜红的聘书。记者在昆山了解到,各级政府领导在行政管理和行政决策时,嘴边常常挂着“先听听法律顾问怎么说”的流行语。11月初,昆山市法治办组织23个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坚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深度解读]昆山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华指出,法治昆山建设要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市”为具体抓手,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进法治昆山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做到依法行政与服务发展相结合、与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相结合。

  自2001年以来,昆山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团已经换了3届。这些法律“高参”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帮助政府实现管理和决策的规范化、法治化,为市政府提供了大量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法律顾问团只是昆山市委、市政府贯彻依法执政理念中的一个不起眼的细节,但凸现进步的也正是诸如此类见微知著的细节。采访中,昆山市的领导同志多次谈到,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执政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就一定能得到广泛调动。对此最有切身体会和发言权的是昆山的老百姓,一个数据很能说明问题:首登百强县榜首的2005年,昆山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综合满意度也攀上一个新高度,达到99.3%。

  现在,昆山的行政服务大厅有30多个部门进驻,有450多个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220多个收费项目在这里办理,受理办结率达99.72%。与此同时,行政服务中心还将其职能向镇、村延伸。目前,全市10个镇都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了劳动、建设、国土、工商、民政等20个部门的近80项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职能。全市184个行政村也相继建立了便民服务室。

  专家点评:政府的民主法制理念强不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是否健全,是评价一个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昆山市委、市政府法治理念先行,具体实践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无疑是成功的样本。数字里蕴含着更高的期许也蕴含着更高的质量。数字的背后体现的是政府各部门多个善政的合力,体现的是昆山市委、市政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协奏: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

  亮点回放:今年7月14日,昆山市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批通过了《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公、检、法、司部门实行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要求,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大案、要案以及发生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凶杀事件;市公安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被羁押人员发生逃跑、自杀、凶杀事件;市司法局对公证工作中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给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的案件,律师、法律工作者违法办案,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公、检、法三机关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案件,均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深度解读]昆山市委书记张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制度保障底线,没有司法公正,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公正,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因此,全市各级政法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进全市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昆山”。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省首个率先实现小康的县市,昆山第一个在乡镇设立了党委政法委、把基层政法工作拧成了一股绳;第一个在行政村成立了综治办,打牢了创安的基础;第一个实现了农村技防镇,电子监控遍城乡……司法行政机关创造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先后被中央综治委、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五位一体”的村综治办甚至引起了中央政法领导机关的重视。

  专家点评:基层政法工作者的工作平凡而琐碎,有人曾以“中医”比喻基层的政法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工程中,他们发挥的作用是“预防为上,综合治理,固本强元”。在昆山,“公平正义”作为政法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与目标,不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的空洞托词,正日渐成为执法者真真切切的意识、实实在在的行动。

  共鸣:普法宣传提升全民素质

  亮点回放:今年6月12日晚上,昆山市朝阳街道合兴公园内一台由“金太阳法制宣传艺术团”献演的精彩纷呈的法制文艺晚会吸引了附近数百名居民驻足观看,“法制文艺进社区”是今年昆山“金太阳法制宣传艺术团”开展的法制文艺“四进”活动之一,观众表示,将文艺节目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远比枯燥的说教式普法更能深入人心。

  2005年1月1日,《昆山市保障“新昆山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部地方规章明确了“新昆山人”在就业、受教育、政治民主、经济利益、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权益。就在近日的采访中,记者在昆山市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又看到了一本普法读本《新昆山人法律知识手册》,据悉,该手册首次即印刷了数十万本,免费赠阅,但仍供不应求。

  [深度解读]昆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月林告诉记者,昆山市不断开拓法制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建立起了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阵地,使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够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根植于群众之中,真正做到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作为经济发达的“全国经济百强县”,昆山声名远播,各地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如何面向这些“新昆山人”开展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成为昆山普法工作的一道难题。但可喜的是,昆山市委、市政府不但顺利破题,而且提交了一份令人满意和信服的答卷。

  以人为本,形成管理、服务与维权三位一体的外来人口管理新格局,是昆山开拓新路的一招。通过搭建良好的法律服务平台和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新昆山人”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昆山的经济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受到了众多企业和外商的好评。

  专家点评:昆山的历史名人顾炎武,不仅讲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样的名言,而且还强调“朝廷有教化,则士人有廉耻;士人有廉耻,则天下有风俗”。新一代的昆山人,不仅秉承了前人传统的教育理念,而且在普法教育上走得更远,做得更好。

  昆山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外来人口为昆山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管理服务好外来人员对于整个昆山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新昆山人”在这里充分地享受各种民主平等权利,平等地享受各种司法保护,尤其当外来人员已经远远超过昆山常住居民的时候,这样的平等又显得格外重要,只有百万“新昆山人”的和谐,才有昆山今日的全面和谐发展!

  采访中,不止一个昆山市的领导都提到过这样的话,以往的成绩只是昆山法治进程中的一个节奏,一个片段,一个篇章,而随着全市各部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昆山法治建设的总旋律必将更加悦耳,更加动听!

  吴楠施琛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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