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十大利益问题之 环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12 长江商报

  300亿元建10个重点工程治环境

  关键词·300亿元·10个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全省将投资300亿元,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矿山生态恢复等10个重点工程,加强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头源区、清
江库区、汉江中下游和洪湖、梁子湖、大九湖等重点水域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

  2010年前县级以上城市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并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正常运转。以荆州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总干渠、西干渠治理为重点,减少向江汉平原的排污量,促进生态环境好转,为人民群众饮用安全水创造基础条件。

  关键词·5000万元专项资金·“一票否决”

  从2007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环境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各市州、县(市)、要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保证环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2008年底前,重点排污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实行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问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评价、协调、补偿等机制。

  关键词70%60%41%

  到201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7万吨和5.74万吨,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森林覆盖率达到41%。

  现状

  生活污水排放已超过工业污水排放

  据省环保局公布的《湖北省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2005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达14.49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61.06%,已经超过工业污染排放量,逐步成为污染全省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另外,最新发布的《湖北省水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全省已建的21座污水处理厂,基本上集中在武汉、宜昌、荆州、荆门、襄樊、十堰等大中城市及三峡库区等地,其他城市基本上没有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武汉市也仅有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包括龙王嘴、沙湖、二郎庙等地,按照创建模范环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的要求,至少还需再建10座污水处理厂。

  部门举措

  实施部门联动解决问题

  湖北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朱津桥介绍,下一阶段,省环保局将实施部门联动,联合省经委、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共同取缔不合环保规格的生产企业:省环保局将取缔规模在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在2007年底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在2008年底前关停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省经委将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关停;省发展改革委将牵头淘汰窑径小于2.2米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省建设厅将推进全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确保“十一五”期间,县级以上城市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确保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要求。

  环保执法有权现场处置

  另外,省环保局对各类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及开发建设规划必须按规定进行环评,未经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环保部门可现场采取措施,临时封堵排污口、停产整治等等。

  市民建议

  城市规划时应早做打算

  家住武昌区中南路的市民周先生说,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需要政府从城市规划阶段就做好打算。在武汉市许多街道,特别是一些偏僻的小街小巷,城市生活污水乱排放的情况特别严重。比如在汉口江汉路花楼街一带,许多临街的门面修饰得非常漂亮,但是背街的许多地方,污水横流、下水道堵塞等现象非常严重。

  洪山区市民刘小姐表示,针对城市污水排放可以请专家来制订排放标准,然后将这个标准对广大市民公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都知道这个标准,都来共同参与、共同监督。

  专家解读

  强有力政策控制污水排放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成文心:这一政策的出台非常符合湖北省目前环境保护的现状,尤其是大、中型城市的城市污水排放状况,的确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来进行控制。

  城市污水处理费用的无法落实是造成污水处理厂运行率低的原因之一。省委十大意见规定,“十一五”期间全省将投资300亿元,并要求2010年前县级以上城市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并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正常运转。从2007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来支持环境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有利于保证各市州、县(市)、对环保事业的投入,从硬件设施上得到了保障。

  另外,还将实行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问责制,省人民政府每年与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没有完成环保任务的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取消其当年评优创先资格;对因决策失误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陈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